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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1:01
标题: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
[exam=1669]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1:04
【考点】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违约责任
【解析】
①政府禁运属于不可抗力。在如题所述的情形下,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乙公司即确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具有不能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出现,乙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付款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

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影响后履行方依法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此点应特别注意。若乙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要符合顺序履行抗辩的构成要件,甲公司也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故B选项正确。

③《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反对合同,将合同解除。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的精神,因不可抗力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所以,若因不可抗力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当然,本于意思自治,甲、乙协议解除合同时,可以约定一方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补偿,不过是“可以”而不是“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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