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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0:42
标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exam=1663]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0:45
【考点】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解析】①《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含义是: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如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


②乙、丙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以及乙、丁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因此,乙、丙间以及乙、丁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有效。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错误,当选。

【命题角度拓展】

强调两点:①效力待定合同中,权利人追认的方式既可明示,亦可默示。《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即在明揭此旨。②追认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追认到达无权代理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还不能生效。并且,追认具有溯及力,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生效。《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这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反复考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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