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真题自测】2017年卷三第53题
[打印本页]
作者:
master
时间:
2025-3-24 08:56
标题:
【真题自测】2017年卷三第53题
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
的社会团体法人
。设立过程中,黄逢等3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B、即便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黄逢等3人主张
C、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黄逢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D、黄金黄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
传送门:本题讲座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