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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0:29
标题: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exam=1656]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0:34
【考点】合同的效力、胁迫、显失公平
【解析】①根据题目交代,《退款协议书》属于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亦可认定为乘人之危的合同,并非购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换一个角度看,若《退款协议书》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已经有效成立,根据契约必须严守的原则,法院不得为了兼顾情理,擅自对有效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在法律对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作出穷尽式列举的前提下,情理不得作为法院变更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即在明揭此旨。故A选项错误。


②因胁迫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法》采用二分法: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若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合同无效;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若未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为可撤销的合同。此外,甲公司的行为并不符合《民通意见》第69条关于胁迫行为的定义。故B选项错误。


③《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据此,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有三:第一,双务合同(注意:显失公平制度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违等价有偿原则;第二,显失公平发生的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第三,显失公平发生的原因为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了对方急迫、轻率、无经验等窘迫境况(这是一个主观要件)。按照这一标准,《退款协议书》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可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合同。故C选项正确。


④根据《合同法》第52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所谓“公共利益”,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学理上一般予以类型化,包括损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项。《退款协议书》虽侵害了乙、丙等近百人的利益,且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但仅侵害了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尚不构成对公共利益的侵害。综上,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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