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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题自测】2017年卷二第94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9-4-30 23:21
标题: 【真题自测】2017年卷二第94题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请回答第92—94题。
  94.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1起盗窃事实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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