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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5 18:37
标题: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
[exam=1600]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5 18:47
本帖最后由 题库小编-铜锤 于 2013-12-5 18:52 编辑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五:(a)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盗脏、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为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b)动产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主观上为善意;(d)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不要求实际支付);(e)已经完成了现实交付或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②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再将玉石出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但因丙是恶意受让人,丙不能善意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③善意取得制度可类推适用于互易、代物清偿、设立公司的出资。丙将以代物清偿的方式抵偿给丁,也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但因完全符合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丁善意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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