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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5 18:37
标题: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
[exam=1597]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5 18:45
本帖最后由 题库小编-铜锤 于 2013-12-5 18:58 编辑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质权人的义务
【解析】
须注意: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不同于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质权善意取得不需要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因为质押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谈不上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这是它们的不同。

②动产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四:(a)标的物适合善意取得,盗脏、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失散的动物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质权;(b)动产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以自己的名义擅自为他人设立质权;(d)受让人于动产交付时为善意,不知无权处分的事实;(e)已经完成了交付,但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质权的效果。本题中,质权人谎称自己为所有权人,将电动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符合善意取得质权的构成要件,丙因善意取得享有质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③《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106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也作了相同的规定。据此,若质权人甲擅自实施处分质物的行为,给出质人乙造成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对甲主张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可以是违约损害赔偿(基于乙甲间的质押合同);也可以是侵权损害赔偿(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还可以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甲的行为也会构成不当得利,因甲的财产消极增加)。综上,C选项正确。

④《物权法》第215条第一款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质权人对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本题中,丙善意取得质权后,丙对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毁损、灭失的,丙应承担过错责任(“保管不善”的要求就是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选D选项,因为丙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D选项以偏概全,故D选项错误。

⑤重要的题外话转质质权善意取得的区别。举例说明:假设乙将自己的电动车给甲设立质权:(a)若甲谎称自己是所有权人,将电动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善意取得质权;(b)若甲告诉丙自己是质权人,未经乙同意,擅自将电动车给丙设立质权,属于责任转质(《物权法》第217条设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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