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印象最深的是:
调解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书未经法院确认,没有强制执行力;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有两种后果,一种是裁定有效,一种是裁定驳回申请;调解协议书的效力:相当于合同,如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合同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
民法基本原则:不告不理是个陷阱,民法中不存在;处分原则就是一问一答;辩论原则
裁判形式分为裁定和判决;裁定使用于程序,判决适用于实体
回避:适用于辅助人员和审判人员,法院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不须回避;辅助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院长决定,院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回避理由为人、事、其他关系;回避时间为法庭辩论终结前;对回避的复议只能想决定法院提一次;申请回避的后果①申请后,决定前,暂停其工作,紧急除外②回避决定后,复议时,不暂停其工作③回避决定下达后,需更换的,之前程序有效(VS仲裁决定后,需更换仲裁员的,其之前工作作废,一切程序重来)
合议庭评议:少数服从多数(VS仲裁是首席说了算);有分歧,审委会决定;合议庭成员对判决有不同意见的,写入笔录(VS仲裁,可以不在裁决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