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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条】2014年卷二第30题 B选项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7-12 22:16
标题: 【法条】2014年卷二第30题 B选项

《刑诉解释》


第一百五十一条 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责令其提出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未成年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三)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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