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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条】2012年卷三第50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6-20 15:17
标题: 【法条】2012年卷三第50题
《仲裁法》第64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仲裁法解释》第25条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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