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法条】2012年卷三第40题A选项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6-14 12:27
标题: 【法条】2012年卷三第40题A选项
《民事诉讼法》第137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