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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条】2010年卷二第95题 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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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5-3 18:12
标题:
【法条】2010年卷二第95题 B选项
《刑诉法》第250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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