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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馈】刑诉 第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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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4-21 23:55
标题:
【反馈】刑诉 第十一天
反馈内容:
1、今天完成情况:比如,做真题10分钟,听解析20分钟,做练习10分钟。若未完成,请写明原因,以及明日安排。
2、今天学到什么:快速回忆,并简要概括。
3、印象最深的是:比如,羁押必要性审查到底谁负责
反馈模板:
1
、今天完成情况
:
2
、今天学到什么
:
3
、印象最深的是
:
作者:
朱古力
时间:
2016-6-19 10:57
今天花了2个小时做真题、听解析,已完成笔记。
作者:
tb4022153
时间:
2017-4-5 14:54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4-7 15:25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5分钟,听解析1个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不起诉的种类、刑事诉讼的亲历性、自诉案件、二审程序、最高院核准死刑、和解协议。
3、印象最深的是:(1)检查院对于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是可以退,可以退一次也可以退两次。也可以补退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排除刑讯的口供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现新证据提现的是一查到底。(2)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指的是刑事案件的裁判者亲自经历在场充分听意见,审查证据。(3)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采用公诉案件的审限,被告人没有被羁押的,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三类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公诉转自诉的不能调解不能反诉。其他的二审不能反诉,一审可以反诉。当事人非要反诉告知其另行起诉。第二审调解生效的,一审判决视为撤销。(4)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一、抗诉案件。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三、事实证据有问题的案件。二审没有上诉的被告人,认为没有必要的可以不再到庭。也可以参加法庭的调查和边路吗,可以委托辩护人。(5)最高院做出核准死刑的判决,不是裁定。(6)当事人在世则其近亲属经其同意可以带起进行和解。如果已经死亡就不是代为也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存在,直接就近亲属。赔礼道歉必须本人进行。
作者:
丢丢丢手帕
时间:
2017-5-22 12:21
一、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不能再起诉
酌定不起诉:情节轻微,不能再起诉
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有新的证据,可以再起诉。同时,证据不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不退回
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
二、刑事审判的亲历性:审判者亲历审判
三 、自诉案件:
若被告人已经羁押了,则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件审理时间相同
若被告人还没被羁押,则自诉案件审理时间最长6个月
一审提出反诉,应当受理;二审提反诉不受理,告知另行起诉。与民诉相区别
民诉中,一审提反诉,最迟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二审中提反诉随时。
自诉案件三类:(1)告诉才处理的(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针对第三种不能调解,也不能提出反诉
四、
二审必须开庭的:有抗诉的,死刑立即执行的,事实证据有问题的
共同犯罪中,二审程序没有上诉、被抗诉的被告人法院可以不要求出庭,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委托辩护人
五、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
核准或不核准死刑用裁定。若不核准,最高院用发回或改判。
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改判死刑,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六、和解
被害人死亡的,和解主体为近亲属,故而近亲属不是代为和解是直接和解
对于被告在押等,经被告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7-6-8 09:36
一、不起诉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在一定的条件下可复活
4、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
二、自诉案件
被告没被羁押 六个月以内
1、审理期限{
被告被羁押 同公诉时长
2、自诉案件二审调解结案,一审判决视为撤销,而非裁定撤销
3、二审自诉案件,可调解,可和解
①自诉二审调解结案,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②自诉二审当事人和解,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裁定
4、自诉二审提反诉的,告诉另行起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调不反)
三、二审
1、二审必须开庭的
①有抗诉的
②有死刑立即执行的
③事实证据有问题的
2、二审程序可不再传唤没有上诉的被告人到庭
3、二审共同犯罪案件中,没有上诉、没有被抗诉的被告,可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可以委托辩护人。
四、死刑复核
核准死刑的——用“判决”
1、共同犯罪中{
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改判
五、和解
1、和解中的赔礼道歉,不能代位
2、被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就是和解主体,不是代位和解
3、被告人的近亲属需要得到被告人的授权才可以代位和解,不能自行和解
4、和解的过程,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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