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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当”VS“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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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nch100
时间:
2016-4-16 19:54
标题:
“应当”VS“可以”
http://www.360alaw.com/thread-15963-1-2.html
单纯看D这个选项
“对丁
应
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改为”对丁
可以
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此时D选项是不是算是有瑕疵的选项?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4-16 19:54
如果改成可以,那么就是错误选项,这里必须是应当。
相关法条:《刑诉法》第171条第4款
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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