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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卷二第2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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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箭熊
时间:
2016-4-15 10:52
标题:
2015年卷二第23题
法院强制证人出庭后,证人由于害怕、恐惧等因素不出庭,且没有合理理由。其证言是不是无效啊?即使其庭前证言有其他证据印证。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4-16 10:07
①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所以当法院强制证人出庭时,证人应该来,如果不来,要受惩罚。具体情况请参见
http://www.360alaw.com/plugin.php?id=ljww360&mod=wtw&wid=3133&tid=17009
②证人证言必须要经过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是法院强制证人出庭,证人还是不来,那么控辩双方应该当庭宣读其证言笔录进行质证,然后法院在确定证人具有举证资格和证言的收集程序合法后,运用全案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确认证言的可信性。
③综上所述,证人不到庭,其庭前证言能够得到其他证据印证的,还是能够成为最后的定案依据。只是说,法院强制他出庭,而他不出庭的话,证人会受到惩罚。
作者:
pcm1234566
时间:
2017-4-16 21:56
强制出庭则必须出庭否则会受处罚。证据效力看是否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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