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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条】2015 卷二 第39题A【应当过于绝对】 [打印本页]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6-1-13 18:00
标题: 【法条】2015 卷二 第39题A【应当过于绝对】
     《刑诉解释》

第三百七十三条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微微提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虽然作出终审裁定的是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实际上并未对该案件进行实质审理,因此司法解释允许将对此类案件的申诉交由对案件进行过实质审理的一审法院审查处理,是一种例外的情形,但并非是必须,A选项的表述“应当”过于绝对因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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