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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条】2015 卷二 第37题 D选项【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享有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6-1-13 17:15
标题: 【法条】2015 卷二 第37题 D选项【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享有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相关法条:《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

相关法条:《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
       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享有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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