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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2010年 卷三 第80题【未起诉的继承人会被追加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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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
时间:
2016-1-8 01:52
标题:
【法条】2010年 卷三 第80题【未起诉的继承人会被追加为共同原告】
《民诉解释》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
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
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三百二十七条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
未参加诉讼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总结:未起诉的继承人会被追加为共同原告;一审遗漏当事人的,二审可以先调,调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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