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完成情况 | : |
2、今天学到什么 | : |
3、印象最深的是 | : |
1、今天完成情况 | :因为有前面的基础今天做题的正确率较高 |
2、今天学到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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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象最深的是 | :不要进入硬背法条的惯性。选项相互排斥的实质是单选题,排除很顺耳的和很不符合常理的,选中庸的 |
4、我有一些问题 | :2010年卷三第90题D选项,既然申请执行人也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即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人可请求继续执行,这不正是对法院中止执行的异议吗 答:执行异议,其实可以分成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因为课堂上讲过,案子经过审理之后当事人是不能再对执行标的提异议的。所以他只能对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提异议。而案外人,也讲过是有可能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提异议的。所以执行异议就有了“主体不同、对象不同”的两种划分。这是首先需要了解的基本逻辑。 其次是两种执行异议的一些细节区分(或者说流程): 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异议: ①当事人(一般是被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方)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执行行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③如果不服法院的裁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④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可以准许;申请人一方若见状后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要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异议: 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若主张权利,可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②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③案外人如果认为根本就是原审裁判出错了,才导致执行标的跟着出错,最终侵犯到了自身权利,那么他可以自上述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④案外人如果不觉得原审裁判有错,而是单纯的执行环节错了,那么他可以自上述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起诉,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您的提问中出现了,待编辑 |
1、今天完成情况 | :按照计划都完成了,感觉民诉好理解,内容不算很多但是都很细 需要细心 |
2、今天学到什么 | :1、支付令: a、债权人书面申请法院支付令,法院不审查内容,只是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即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对方在15日内还钱,对方即不还钱又不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效力要在对方过了15天即不提异议又不还钱的情况下依申请才可以有,支付令的法律效力是在送达后就有。 b、支付令只送达给债务人本人,债务人拒绝收取的,可以留置送达。 c、对支付令的审查是形式审查;债务人书面异议或者在法定期间内向支付令做出法院起诉的,支付令失效;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d、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2、执行行为异议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的;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案外人提的,两者在范围上有重合;执行行为异议包括管辖和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关于所有权的归属,案外人提异议,法院应当在15天内审查,一般书面提特别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异议审查期间可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是不得进行处分。 3、案外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4、民诉基本原则 5、上诉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 a、该上诉是与对方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该上诉人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6、二审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因为是新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7、二审的裁判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况: 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b、未经开庭审理而做出的判决 c、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d、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8、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形式驳回上诉上诉维持原判。 |
3、印象最深的是 | :支付令,执行行为异议,执行标的的异议(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的诉讼地位 |
4、我有一些问题 | :执行行为异议,执行标的的异议(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
反馈内容: 1、今天完成情况:这是今天完成的第二课,上班时间零星学习,学习时间不好计算。算是学完一课后的额外收获吧 2、今天学到什么:支付令;执行阶段的异议;上诉权;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在主张权利时必须保持一致;反诉 3、印象最深的是: 支付令 (1)15天内还钱 (2)注重效率,满足法定形式即可 (3)申请阶段,法院只负责形式审查,而不负责实质审查 执行阶段,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可提出的异议: (1)执行管辖权; (2)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当事人不可提出的异议:对执行标的所有权归属,但是案外人可以提 二审阶段,无论是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还是被告提出反诉,处理方法:或调或审 具体解释: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还可以经当事人同意一并审理 反诉 一审阶段提出,反诉本诉一起审理,除非反诉是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则裁定不予受理,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审阶段提出,或调或审 4、做题技巧: 不定项选择中,选项是相互矛盾的,这样的题目就是穿了马甲的单选 其中,最符合常理的选项,不选 没有合理性的选项,不选 既有合理性又具有中庸特点的选项,选 |
1、今天完成情况 | :做题10分钟,听解析30分钟。 |
2、今天学到什么 | :支付令,反诉,上诉人, |
3、印象最深的是 | 1、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必须送达给本人,送达后15日不履行义务也不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向别的法院提诉讼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只有向发出支付令法院提才能发生支付令失效的效力;二审新增诉讼请求或提反诉,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不能对标的提归属异议,案外人可以,也不能对执行中止提异议,因为法院不会因一方当事人急于拿到执行标的而恢复执行。 2、还是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感觉懂了,但感觉又不懂。记住了答案,记不住原理。 |
4、我有一些问题 | 怎么从提干中找到有效信息来支撑当事人已经辩论过了?201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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