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完成情况 | : |
2、今天学到什么 | : |
3、印象最深的是 | : |
1、今天完成情况 | :用时1个半小时,效率比较低。 |
2、今天学到什么 | :补充侦查,庭前会议,调解。 |
3、印象最深的是 | :补充侦查出现的三个阶段,庭前会议解决程序问题。调解任何阶段都可以。 |
4、我有一些问题 | :无 |
1、今天完成情况 | :没有一天能在12点之前睡觉 |
2、今天学到什么 | :a 辩护——≠辩论,不止是用论证维护,辩护贯穿始终,辩论只是审判阶段。有效辩护即使控辩双方的水平尽可能在一个水平上以发挥辩护的本质作用。 b 补充侦查—审查逮捕不批捕时由检察院【通知】(领导关系)公安进行无次数限制(还是侦查活动)、审查起诉时由检察院自行(可要求公安【协助】)或退回公安限2次(过渡阶段)、审判时法院【建议】(公检法分工合作不是严格对立关系)检察院补充侦查限2次(已公诉了可要求公安【协助】) c 逮捕条件——有犯罪事实、徒刑以上、不逮捕具有危险性 d 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提起自诉,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被告,则只能申诉不能自诉即转向处置(未成年保护优于提起自诉后对法律权威的挑战?) e 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所有案件只有公诉没有自诉 f 庭前会议——法官为保障诉讼高效进行的权力,决定权在法官,只是听取意见(程序问题),可以提出申请,但不是决定 g 调解——任何时候都可以(被害人得以及时赔偿) h 简易程序——案情明了+认罪伏法+【没有异议】缺一不可,前提是不属于禁止简易程序的情形:(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未成年人不是禁止简易程序的情形】 i 补充陈述——被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行进行【最后陈述】 j 法庭辩论、宣布有罪后对未成年进行教育 |
3、印象最深的是 | :自以为的观念太多了;一些选项太长容易漏掉关键字;考理论的题目不要纠缠于法条怎么规定,有理即可;从题目已知信息出发解题而不是从法条规定出发选择 |
4、我有一些问题 | : |
1、今天完成情况 | :第六天了,今天任务完成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一个头两个大,今天涉及内容多也庞杂,明天继续坚持 |
2、今天学到什么 | :有效辩护原则,专门针对辩护方的规定;基本原则都是可以贯穿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不应限制辩护人的发言时间,一般不能打断;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辩护人的(此处不是没有律师,如果有了哥哥爸爸当辩护人就不算没有辩护人了)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有:盲聋哑,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了就不用负责了还当什么被告)可能背判处无期死刑,未成年人,高原死刑复核被告没有委托的。可以指定的有:共同犯罪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检察院抗诉的、被告人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补充侦查:存在于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起批准逮捕书后,对有没有犯罪发生、不逮捕有没有危险性、是否有可能构成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三个要素做审查,若不符合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没有次数限制,审查起诉阶段:自行补充侦查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以两次为限;法院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证据和新实施,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协助。但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有2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审判期间发现被告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对不起诉的制约和救济;附条件不起诉--仅适用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辩护 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
3、印象最深的是 | 补充侦查存在的阶段,什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
4、我有一些问题 | :问题已经微信问了,希望能回复,另外发现问题,自己的跟贴怎么能快速找到?今天真的有点蒙了,71题后面的拓展就用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理解记忆 |
|
丰收 发表于 2016-1-12 15:51
拓展训练 2015 70 题
(1).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