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完成情况 | : |
2、今天学到什么 | : |
3、印象最深的是 | : |
1、今天完成情况 | 今天开始并没有把很多精力放在拓展题上,就觉得很轻松了,一天的题量大概1个小时不到就拿下了,这样学轻松多了,还能掌握的很好,笔记本也清爽很多,看的更方便了。 |
2、今天学到什么 | 今天学习了程序法定原则、公检法三个机关内部的组织体系、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可以立案侦查的案子一般如何处理以及申请回避的主体包括哪些。 |
3、印象最深的是 | 检察院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法院是监督管理关系。通缉令是公安机关来发,一般是当地公安机关来发布,如果嫌犯逃跑到别处,需报请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发布通缉令。 |
4、我有一些问题 | 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这题选择BD 其中D选项中的申诉,是指向哪里申诉啊?检察院还是法院?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吗?他在什么情况下要申诉呢?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具体包括哪些? |
不 起 诉 的 救 济 | 分类 | 注意 |
公安机关不服: ①复议,向同级检察院 ②复核,向上一级检察院 | ①只能“先复议后复核”。复议向同级,复核向上一级。 ②公安机关复议的,公诉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的30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通知公安机关。 | |
被害人不服: 可以自受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被酌定不起诉的人不服:可以自受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 | ①被法定不起诉与被存疑不起诉的人不存在不服的情况。 ②被酌定不起诉的人不服的原因是:该不起诉决定虽然不发生定罪效果,但却是以“犯罪情节”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对被不起诉的人来说,带有社会负面评价的影响。 |
| 报案 | 举报 | 控告 |
主体 | 一切单位和个人 | 被害人以外 | 只能是被害人 |
内容 | 有犯罪事实发生 | 事实+人 | 事实+人 |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救济: | 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
对检察院不立案决定的救济: | 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10日以内申请复议。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办理,认为需要(检察院内部)侦查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
对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即自诉被拒) | 自诉案件不经过侦查程序,需要由自诉人向法院起诉并举证。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这里留一个问题:满足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才决定立案。但相关司法解释只说了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提上诉,并没有说复议的问题。但前述《刑诉法》第110条明确说了不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复议。那问题来了,刑诉法中的“复议”指的是什么情况。 |
1、今天完成情况 | :用了一个小时做完。 |
2、今天学到什么 | :检察院,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被害人的权利。 |
3、印象最深的是 |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1,申诉,2,自诉。被害人对于不立案,复议。公安机关对于不起诉决定,复议。 |
4、我有一些问题 | :无 |
1、今天完成情况 | 又是繁忙的一天,只能凌晨看 |
2、今天学到什么 | a 程序法定——立法上有法可依,执法上有法必依。大陆法系的程序法定是实体+程序法定;英美法系的程序法定是程序法定(不要被判例原则蒙蔽,法治发展更早) b 通缉令——发布机关只有公安(遍及各地的优势);决定机关有检察院、公安。至于哪一级公安发,主要看嫌犯在哪,超出范围上报上级有权机关 c 关系——公、检是领导(本质是行政机关,决定权在上级),法是监督(决定权在自己) d 【申请】撤回起诉——≠就可撤回起诉,没有撤回起诉这项权利?自诉是自诉人和公诉是检察院。被害人不服判决裁定可申诉,不可上诉,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e 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回避的客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f 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g 检察院侦查管辖——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2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也可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h 近亲属——代为行使权利的时候常见于被害人死亡或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形;死亡后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一说 |
3、印象最深的是 | 走私犯罪是由隶属于公安的海关侦查,检察院不只限于贪污贿赂渎职罪g2 |
4、我有一些问题 | 以上f自诉案件中的第二和第三种有什么区别? |
1、今天完成情况 | :完成真题,挑选自己做错或不明白的解析来听,完成拓展训练; |
2、今天学到什么 | :自诉人的权利撤诉、申诉、控告、回避申请;上诉仅是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海关案件,因为海关也属于公安;法院不能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来审理;注意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区别,被害人是不能撤回起诉的,因为案件在检察院手里。近亲属不能提回避的。书记员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
3、印象最深的是 | :公安机关可以管海关职务犯罪案 |
4、我有一些问题 | :刚想起来又忘记了,想起来了再来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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