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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题解析】学员感受 [打印本页]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5-10-11 02:08
标题: 【真题解析】学员感受
跟帖格式:

1、我对内容的感受
  

   例如:


       我是非法本的考生,也许今年是最后一次机会可以参加考试了,所以我非常想踏上这辆末班车通过司考。但是我需要更加通俗易懂的讲解,毕竟没有基础,年纪也大了,记忆是个难题。所幸我在这里找到了我需要的辅导。微微的讲解很容易懂,而且也时有精彩的概括,能让我不断的举一反三。我觉得非常实用。在此表示感谢。

2、我对设计的感受

   例如:

       ①我是零基础的考生,在完全没有知识积累的情况下做真题真的有点痛苦,只能靠自身的逻辑思维和日常经验去思考问题。好在题目下方设置有参考思路,让我感觉似乎有四个同学在陪我一起做题一样。虽然还是有做不对的地方,但已经明显比之前靠猜要好多了,而且听课的时候也更加能捕捉到重点了,很喜欢这样的设计构思,真的是细微之处体会到了微微的用心。

       ②我是考过几次的老考生了,就像微微说的那样,我每一次的复习都是从1数到100那样按顺序去复习,希望求得全面和系统。但这样循规蹈矩的做法让我深陷知识的大海里面,没有多少直接接触真题的时间。结果最后要么是半途而废看不完,要么是草草结束 结果发现什么都没记住,更别提做题时能回忆起来什么了。所以这次看了微微的复习计划之后,我觉得这种“直面真题,直击考点,逐步填空,最终全面”的复习方法对我帮助很大,让我本已丧失的信心又重新得到了恢复。我现在一点都不迷茫了,也不再单纯追求所谓的“大而全”了。考什么,我就看什么,最后积累到一定数量,我相信及格所需的知识点,我是能够全面覆盖的。

        ③“每日反馈”这个环节的设计,是我以前没有碰到过的。以前我都是自己看书,没人管我。即便是报了个封闭班,老师也就是例行交代一些学习方法就不再一一过问了。这里,微微以及其他管理员会督促我完成每日反馈,并且根据这些数据信息为我制作下一步的个人专属计划。我认为这种有根有据的个人计划一定能帮助我真正解决短板问题,不像之前某些辅导机构只是光凭嘴说,其实对我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也不理我,只管收钱。

       ④看题干和选项的时候,我有时会想不起来某个知识点,这种时候我总是会惊喜的发现,需要了解的内容已经被加载了语音注释或者视频讲座。这简直太方便了。一道题做对的同时,可以顺带了解多个知识点的内容。这种设计很繁杂,但也的确说明了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微微和她的律卡团队真的很用心在做这项服务。

作者: 天一生水    时间: 2015-12-11 09:19
其实这个模式,我本以为自己会很快的完成,但感觉实践起来拖拖拉拉的起码得两个小时,大脑风暴的时间,主要一看到那么多参考思路,我就突然觉得咦,这个思路貌似挺对的啊,然后自己就带过去了,后面再听解析,才能真切感觉自己之前所有的犹疑还是因为不熟悉,说实话考过几次试,程序法一般都裸考,因为看书太痛苦,看一遍书回头做题照样不得要领错误百出,有针对有记忆点的去记确实会有效果,希望之后覆盖的知识点会更密集。除了做题,有配套的基础材料巩固预习好三大程序法是我当前亟待解决之事
作者: Jason    时间: 2015-12-18 18:08
选项都是两个奇葩的碰撞,做完了我在碰撞

管理员回复:每天都有个人反馈的链接哦。是哪天,就点哪天。记住位置哦。

[attach]1816[/attach]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6-1-6 22:50
[attach]1815[/attach]每天都有个人反馈的链接哦。是哪天就点哪天。记住位置哦。@851429268

作者: 乐子佳野    时间: 2016-3-20 15:22
好好研究,确实能发现很多自己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点
作者: 艾米香    时间: 2016-4-18 00:46
本帖最后由 艾米香 于 2016-4-18 00:53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
:5道题比想象时间花了很多,一共用了2个半小时。不过总算做题的流程清楚了。希望以后速度能快些。
2、今天学到什么
刑诉2015  22 所谓工具价值,就是刑诉法可以帮刑法落实到实处的意思。
比例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超过必要程度,造成过重或者过轻的现象发生。必须相互适应,根据案情有一个梯度之分。

刑诉2015  23
证人证言的特点:
    (1)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其陈述受利害关系影响较小。
    (2)陈述的是亲身感知的事实。
    (3)容易受到其他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4)证人证言不可替代。即使共同经历了同一案件的人,也不得互相替代作证。
      (注: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故证人不适用回避)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都只能由自然人提供。
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但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左耳失充、看不见),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三个条件:确实有异议,向法庭申请,必要性审查(法官决定)


刑诉2015  24
【对流程不熟悉】

正确的流程是“办案地公安机关远程视频询问——办案地公安机关就询问过程制作笔录——办案地公安机关传输笔录至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签名盖章——被询问人也签名并按手印——协作地公安机关把上述原件发回办案地公安机关——办案地公安机关负责远程询问的人员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盖章”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有条件才对相关活动录像。没条件就不录像!


鉴定意见只能有自然人做出,单位是不能够出具鉴定意见的。上位法有先 刑诉法>刑诉解释
加强学习【相关链接:网络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

刑诉2015  25
原始证据:原物、原件 ,第一手材料
直接证据:直接、独立证明违法犯罪行为      直接证据分为:否定性、肯定性,本题只要能证明是直接证据即可!


刑诉2015  26
传闻证据仅规制证人作证问题,传来证据则规制各种种类的证据。


①传闻证据,简单的说,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证人到庭了,但说的都是听来的情况,其自身并未亲身感知案件事实;第二种情况,证人没到庭,只是出具了一份书面证言。前者称为言词传闻证据,后者称为书面传闻证据。

②不管是哪种情况,传闻证据均指【证人证言】这个范畴


丙作为技术人员,前提非证人,所以不属于传闻证据范畴。


刑诉法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我们在理论上认为,原则上这种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3、印象最深的是
:1比例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 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都只能由自然人提供。                        3 直接证据分为:否定性、肯定性         4传闻证据仅规制证人作证问题


                     
4、我有一些问题
:第一:建议:能不能将每天复习需要做的5道题,答题的对错情况,有一个自己的答题记录,这样方便复习到一定阶段的时候,自己可以调阅查看自己的错题记录库,强化错题练习。
  第二:5道题,每题选项后面,可以设置一个做笔记的小功能吗?让我们学员能在听解析的时候,备注下学习心得体会,而不是通过回帖的方式记录笔记,这样也能提供效率。
  第三: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买到真题或打印出纸质真题的原因。今天试了下直接用电脑边听课,边备注笔记,对这种方式还不太适应,总感觉还没有直接听课,然后在纸质笔记本或试卷上做记录来得快和踏实。
   第四:期待微微语音能有书面解析
额,好晚了,今天的反馈写到这吧。微微的课还是讲得很棒的,收获很大。不过,由于自己是在职的,抽空还要再听一篇,把知识点一个个弄扎实些



作者: geqianheqinghai    时间: 2017-3-25 06:36
昨天老师推荐卖得书到了,之前只是听课,三天听了六天的课,从今天起可以结合看书开巩固真题所覆盖的知识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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