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法的特点 | (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
(2)法律体系庞杂。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 | |
(3)封建因素较少。 | |
(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 |
2、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 (1)美国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实践发生了深刻影响。 |
(2)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其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 | |
(3)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并将教育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引入刑法的改革。 | |
(4)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 |
【当然,美国法也存有一些消极的内容,像一些反民主立法诸如反劳工立法和种族歧视性立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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