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8 21:45
标题: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
[exam=6833]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8 21:49
【解析】根据2009年3月5日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运人无单放货可免责的情形包括:①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②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③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④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本题签发的为指示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不能成为承运人无单放货免责的理由,选项ACD正确,B错误。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