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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1-7 14:29
标题: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
[exam=6312]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1-7 14:31
【疑难辨析】专属经济区制度是海洋法考点中的难点兼重点,主要应掌握两方面内容:一是专属经济区的界线;二是其相应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的限制。考生要注意专属经济区制度与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制度的区别,司法考试命题经常以此迷惑考生。特别是对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然资源开发与捕鱼权在各区域的不同要重点关注。

解析】专属经济区是受国家一定管辖和支配的海域,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这种管辖权当然包括为了勘探开发自然资源而修建人工岛屿并管理人工岛屿的权利,故选项A 错误、B正确;由于专属经济区并非国家领土,因此在专属经济区上的任何行为都不会产生沿海国领土的添附,对于在其专属经济区上修建的人工岛屿,沿海国可主张管辖权,但不能主张主权,故选项C 错误,由于沿海国的权利主要及于对“自然资源”,因此无权阻止其他国家从事“自然资源”勘探开发以外的行为, 比如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故选项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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