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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课后提问】共同诉讼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4-12-20 03:57
标题: 【课后提问】共同诉讼
1、腾达化工厂排污,导致河流污染,河流沿岸养殖户张三、李四、王五遭受损失,于是起诉腾达化工厂。请问,法院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共同诉讼还是必要共同诉讼?

2、诉的主体的合并,是指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诉的客体的合并,是指将数个诉讼标的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请问,必要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合并还是诉的客体合并?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合并还是诉的客体合并?

3、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这个说法对吗?

作者: 榴莲    时间: 2014-12-26 22:42
1、普通共同诉讼。
2、必要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合并
    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客体合并
3、不对,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
作者: 木木考    时间: 2015-1-3 20:32
1.普通共同诉讼
2.必要共同诉讼属于主体合并,普通共同诉讼属于主体和客体的合并。
3、错。必要共同诉讼的标的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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