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课后提问】诉讼行为能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4-12-8 06:21
标题: 【课后提问】诉讼行为能力
1、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因此证人具备诉讼行为能力,这个说法对吗?

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都是“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对吗?

3、张小三(14岁)殴打李小四(9岁),致李小四伤害,花去医疗费2000元。为了主张医疗费,李小四及其父亲李四向法院起诉。请问本案当事人如何列?

4、诉讼行为能力是以诉讼权利能力为前提的,这个说法对吗?

作者: 鹤鹤    时间: 2014-12-9 17:35
1、不对
2、不对,法人是“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因为部分满足条件的其他组织才有,他的诉讼行为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一样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3、李小四的父亲李四
4、对
作者: 榴莲    时间: 2014-12-9 22:38
1、不对,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而有完全行为能力需满足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
2、对的。
3、原告是李小四之父李四,被告是张小三的法定代理人。
4、对的
作者: 木木考    时间: 2014-12-10 20:13
1.错
2、不对
3.原告李小四,法定代理人李四;被告张小三,法定代理人:
4.对
作者: incognito    时间: 2014-12-11 22:12
1、不对。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可以亲自实施诉讼行为,并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法上的资格。而此处的当事人狭义上指诉讼的原被告,广义上则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因此证人不是诉讼的当事人,故无需考虑证人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只要考虑其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2、不对。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只有具备了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才有诉讼行为能力。
3、李四是本案的原告,张小三的法定代理人是被告。
4、正确。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4-12-11 23:54
榴莲发表于2014-12-09 22:38:11
1、不对,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而有完全行为能力需满足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
2、对的。
3、原告是李小四之父李四,被告是张小三的法定代理人。
4、对的

关于1,证人 属于当事人的范畴吗?  诉讼行为能力 是针对当事人而言的,还是针对所有诉讼参与者来说的?
作者: 黄小碗    时间: 2014-12-20 22:47
1、不对
2、不对
3、原告是李小四,李四是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为张小三的法定代理人
4、对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