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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课后提问】指定管辖 [打印本页]

作者: 计划小编—镇川    时间: 2014-12-2 23:20
标题: 【课后提问】指定管辖
1、凡是两个法院在管辖权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争议,那么,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2、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请回答以下问题:

①本案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②对于本案,何地法院有管辖权?

③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对不对?

3、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对于本案,甲区基层法院能不能管辖?为什么?
作者: 微博爸    时间: 2014-12-3 22:40
1、逐级上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指定管辖。2、①是专属管辖。②a区法院有管辖权。③不对。3、不能管辖,因为不能出现既做裁判又做当事人的身份。
作者: incognito    时间: 2014-12-4 12:44
1、两个法院出现管辖权争议,应当逐级上报、逐级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1)本案不属于专属管辖。双方之间不是不动产纠纷,而是合同纠纷,根据一般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域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2)甲市B区法院(被告住所地)和甲市A区法院(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3)不对,共同管辖中,先立案的并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
3、甲区法院对本案不能管辖。尽管甲区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但作为被告方,应当集体回避,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应当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作者: 黄小碗    时间: 2014-12-4 23:21
1、逐级上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双方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
2,(1)不属于
(2)甲市A区和甲市b区
(3)错,只能移送一次
3、不能,甲区法院作为被告应当回避,属于“特殊原因”这一范畴,应当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作者: 木木考    时间: 2014-12-8 21:53
1.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逐级上报,逐级协商,不成由共同上级指定。
2.①否。②B区,A区 ③不对。
3、不能。因为原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理权的(如本案的法院是一方当事人须回避),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作者: littletonight81    时间: 2014-12-17 17:03
1、逐级上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报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不属于专属管辖,A区、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不对,移送只能一次。
3、不能,属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应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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